2007年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并成立了“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和《决定》精神,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单位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积极性,大力推进我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开展了评选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和学习型城区先进区县活动,旨在以评促建,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入开展。
今年共有39所学校、2个区县分别申报了创建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学习型城区先进区县。评优工作分初评、视导、评估、反馈四个阶段进行。为了避免评估活动走形式、走过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立了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和重在创建过程的指导思想,并组织专家组对这些申报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对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等14所学校及怀柔区、昌平区2个区县进行视导。视导工作包括四个环节:听取申报单位创建工作汇报、查看教育和学习基地及设施条件、查阅反映单位创建情况的档案、材料、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提出全面的指导性意见。视导工作从4月中旬至10月中旬,历时6个月。通过视导,申报单位对创建目标和创建过程更加明确,对学习型组织的理念认识更加深入,创建工作也更加积极有效。
在视导工作的基础上,专家组对视导情况进行了汇总和分析研究,最终确定符合创建要求的13所学校及怀柔区进入评估阶段。在评估工作中,专家们深入被评单位,通过听取被评单位主要领导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说明,察看教育、学习基地和设施,召开被评单位管理者和教师(普通干部)、职工(或居民)座谈会,对被评单位领导进行个别访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被评单位学习型组织创建情况,截止12月,对所有参评单位的评估工作都已结束。目前,专家组正就评估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合议并根据指标进行评分,并将于2009年初向被评单位反馈初步评估意见。